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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向邬玲伟等10位同志核发人才房票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17-11-09 浏览次数: 次 信息来源: 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

根据《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》(台市委发〔2017〕105号)、《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》(台人才领〔2017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邬玲伟、陈钢等10位同志符合我市人才房票申领条件,拟向其核发台州市人才房票,现予以公示。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,如有异议,可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。

 公示期限: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;举报电话:0576-88582118  邮箱:fuwutz@163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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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9日

人才姓名

引进单位

人才类型

拟核发房票金额

邬玲伟

台州学院

博士研究生、
2016年社会事业领域
高层次紧缺人才

购房价50%,最高40万元

陈  钢

台州学院

彭春龙

台州学院

汪雪芹

台州学院

吴玉波

台州学院

颜  丰

台州学院

娄欣星

台州学院

陈浙泊

台州市锐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2016年“500精英计划”长期项目创业人B

购房款25%,不超过50万元

钟一铭

台州学院(定稿选调生)

台州选调生(参照社会事业领域紧缺人才政策)

购房价50%,最高40万元

丁栩翔

台州学院(定向选调生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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